为了完善车站的功能和方便旅客群众,经我站研究决定,拟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对余庆县汽车站西部新城新站的商业铺位进行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余庆县汽车站西部新城新站10个商业铺位,其中1号标的商铺面积为约24㎡、2号标的商铺面积约90㎡;3号至10号标的商铺均为一层门面一间和二层对应的商用房一间,面积约200㎡,标的商铺位置示意图报名时查看,有意者也可自行到实地查勘。
二、招租对象: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三、招租方式:公开招租,分时分批竞标,第一次竞标的标的物为1号和2号标的商铺,第二次竞标的标的物为3号至10号标的商铺。
四、公开竞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次竞标时间2018年6月5日早上10:00在余庆县汽车站二楼会议室举行(中华中路);第二次竞标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早上10:00在西部新城余庆县汽车站新站二楼2号会议室进行。
四、招租基本要求。
(一)经营项目定位
1、1号和2号标的商铺经营范围超市或旅游商品。
2、3—10号标的商铺经营范围餐饮、超市、服装、首饰等,不允许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二)经营期限:租赁时间3年,到期后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租金标准:1号标的商铺竞标底价为12000元/年,2至10号标的商铺竞标底价为40000元/年,每次举牌不少于1000元,不设上限,价高者得,年租金按10%递增,每个标的商铺分开进行招租。
(五)承租要求:
(1)、中标的承租者自己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装修,装修拆墙打孔等需与出租方余庆县汽车站进行协商,不得擅自拆除,门面到期后不得拆除吊顶、地砖等设施。
(2)、承租者不得随意将该门面转让第三方经营使用,如需转让需经出租方同意。
(3)、承租者广告招牌规格应当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和车站管理要求,不得改变该建筑风格或破坏该建筑外观。
(4)、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生活垃圾费、污水处理费以及生产经营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
1、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对招租方《招租公告》予以认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者必须是其本人到场办理,他人不得代报;
3、报名者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同一张纸上将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
4、报名者为法人单位的,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同一张纸上将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具体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5、保证金交付方式:(1)报名时需交纳竞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如中标则转为租房使用保证金,未中标者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中标者保证金转为租房使用保证金,租房使用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返还,如中标者在中标后恶意未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不予退还保证金5000元。(3)本次招租每个门面均为独立招租,如需租赁多个门面需缴纳多个门面保证金。
6、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1号和2号标的商铺招租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4日中午12:00;3号至10号标的商铺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28日。报名地点在余庆县汽车站一楼办公室(如车站已搬迁至西部新城新站,报名地址迁至新车站二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牟星铭,咨询电话:0851-24621576 。
6、合同签定和租金支付方式:中标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站签定商铺出租合同,中标者需按竟标价一次性交纳年度房屋租金,次年在合同年度到期前一月内交纳第二年度房屋租金,照此类推。
余庆县汽车站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