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客容量计算过程中,一般将景区日容量与年容量增加10%作为景区日极限容量与景区年最大承载量。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日容量为15325人次,瞬时游客量为4945人次,日极限承载量为16857人次,年容量为459.75万人次,年最大承载量为505.73万人次。
第十一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1.特色景观类型与展示主题 以峡谷崖壁、奇峰异石、原生植被的自然景观为主要特色,兼有名胜古迹、现代建筑、民族风情等人文景观,可供人们观光游览和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活动。 特色景观一览表
2.解说展示场所与方式 2.1解说场所 解说场所是指开展解说活动的具体载体。只有将解说规划落实为现场的实际设施配置,才能促进大乌江风景名胜区解说管理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充分发挥解说的功能。规划中解说服务场所分为三类: 2.1.1游客中心 游客中心是指向游客提供游览所需的信息、资料的场所,具有综合的服务职能,对象主要是针对观光游客。 2.1.2游步道 根据游客登山的需要,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游步道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立文字说明和图解式的解说牌,协助游客在自导式游览的过程中了解景观及资源内容,如登山步道的观景点、主要步道出入口。登山口设立相关的资讯解说牌与游览路线图示及安全注意事项。 2.1.3自导式游览 指在非高峰日,游客可以依据自己的时间和特点到风景名胜区的各个区域按照解说指示牌自行观赏景物,并从中获得环境教育的游览方式。 2.2解说方式 2.2.1向导式解说 亦称导游解说服务,以具有能动性的专业导游人员向游客进行主动的、动态的信息传导为主要表达方式。 2.2.2自导式解说 自导式解说由书面材料、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语音等无生命设施、设备向游客提供静态的、被动的信息服务。它的形式多样,包括视听媒体、室内展示、出版品与印刷品等。 2.2.3解说丛书 内容多是有关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介绍。 2.2.4解说手册 以手册的形式让人们了解在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应知道的和应遵守的事项。 2.2.5解说画册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风景的画册,沿江步道的图解画册,红色文化画册、珍稀野生动植物画册及游憩区的旅游导游图等。 2.2.6解说报告 主要是有关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一些研究报告,如解说系统的调研报告,游憩资源及游憩模式的研究报告,某某珍稀动植物的生活习性的研究报告。 2.2.7 智慧导览解说 通过手机或网络获取各景区、酒店等接待量的实时信息,为科学规划旅行线路提供决策依据,引导旅游流。 游客可以根据手机里的导览图进行游览,每到一景点,手机将自动播放讲解。游客还可自定游览时间,系统针对不同停留时间,设计最佳导览路线。 游客通过下载手机 APP,或者租用定制导览终端的模式提供自助导览服务,建立 GIS 导航系统,为用户提供定位、导航以及自动播报功能。以音频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向游客介绍景区、景点信息,为游客提供游览路线、电子导游等服务。 第十二条 景区规划1.景区划分 1.1 飞龙寨景区 根据现状发展情况得知,飞龙寨景区设立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游船码头,小型机场等设施,特将此区域划定为游览综合服务区。主要提供咨询,接待,管理,运输等服务。 1.2 花山乡景区 花山乡是本区域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镇,以苗族为主,在万里村和花山村,已培育有万亩茶园和柑橘生态基地,故将此片区域划定为民族生态游赏区。规划主要内容有民族风情体验,生态农业观光。并规划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酒店、餐馆、厕所等。 1.3 金城峡景区 主要根据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范围,以及资源特点来划定此区域。规划主要内容是游船体验地形地貌景观,生物景观,观光游览乌江峡谷的风景。 1.4 廻龙场景区 本区域位于大乌江中段,以廻龙桥为中心,主要是以廻龙渡景区的红色旅游景点为主,体验当年红军长征强渡乌江廻龙场战斗遗址的雄伟场景。也有江心石,龙吟石、二郎峰、仙童峰等自然景观。 1.5 牛尾滩景区 老林河是大乌江的支流之一,随着该段大乌江水位的提升,老林河的水位也发生变化,老林河河谷区域主要以“奇”为特征,古木丛生,溪水清澈透底, 山崖峭壁险俊,岩体各具情态,资源保护较好,观赏价值很高,非常适合探险和摄影。
|
旅游基地名称 |
规模 |
内 容 设 置 |
|
旅游综合服务基地 |
余庆县县城 |
- |
邮电局、储蓄所、车站、停车场、加油站、导游小品、休憩庇护、环境卫生、宣讲咨询、公安局、消防站、保护管理所、中级餐厅、饮食店、中级旅馆、医院、商店、银行金融、文化娱乐、摄影点、接待站 |
二级服务中心 |
飞龙寨 |
1200㎡ |
码头、导游小品、休憩庇护、环境卫生、保护管理站、饮食点、小卖部、旅馆、消防站、加油站、车站、接待点、农家乐 |
大乌江镇 |
1000㎡ |
码头、导游小品、旅馆、旅游餐馆、车站、停车场、消防站、休憩庇护、加油站、环境卫生、保护管理站、饮食点、小卖部、接待点、农家乐、旅游通道、陈列馆、观景平台 |
|
三级服务点 |
万里村 |
300㎡ |
导游小品、休憩庇护、环境卫生、度假村、饮食点、小卖部、摄影审美欣赏、农家乐 |
榉木林 |
100㎡ |
码头、导游小品、休憩庇护、环境卫生、摄影审美欣赏、农家乐 |
|
构皮滩 |
90㎡ |
度假村、餐饮点、环境卫生、摄影审美欣赏、农家乐 |
|
沙湾 |
60㎡ |
码头、导游小品、餐饮点、话亭、环境卫生、审美欣赏、仓储 |
|
高碑 |
100㎡ |
导游小品、码头、导游小品、文化娱乐、休憩庇护、环境卫生、饮食点、小卖部、摄影审美欣赏 |
|
樱桃井 |
110㎡ |
码头、停车场、车站、环境卫生、饮食点、小卖部 |
|
缩头山 |
50㎡ |
码头、导游小品、休憩庇护、环境卫生、摄影审美欣赏、农家乐 |
|
廻龙场 |
500㎡ |
车站、停车场、导游小品、餐饮点、话亭、环境卫生、审美欣赏、文化娱乐、休憩庇护、小卖部、摄影审美欣赏、接待点、旅游通道 |
3.游览设施建设控制引导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12月1日)、《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12月1日)、《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2000年1月1日)、《贵州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余庆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执行。
设施建设高度≤24米,平均容积率≤1.0,绿地率≥45%,建筑风格、色彩应以地方乡土风格为主。
大乌江镇为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中心之一,其建设活动应纳入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进行控制。
飞龙寨作为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中心,其建设活动要完全受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控制,应根据本规划拟定的原则严格进行。应注意保护现有环境植被、地形基础上,采取分期渐进式建设方式。
各旅游服务点应充分利用原有服务设施逐步进行更新改造,不宜扩大规模,
4.床位规模控制与分布
4.1计算公式
床位数预测公式如下:
全年住宿游客总人数 ×人均停留天数
床位数=
全年可游天数×客房出租率
4.2床位预测
旅游床位应是游览设施的调控指标,应严格限定其规模和标准,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用地范围。
规划近期确定全年住宿人员是总游人数的70%,,远期是50%。大乌江风景名胜区预测床位出租率为80%,年可旅游时间为300天,游客平均留宿天数为2天,根据上式计算得到所需床位数结果,2018-2025年旅游床数应达到15000床,2025-2035年旅游床数应达到20833床。
4.3床位分布
根据游览设施分级规划,按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床位,规划床位主要分布在余庆县县城,规划床位7500~10400张;飞龙寨和大乌江镇规划床位分别为3000~4170张、3750~5200张;其余分布在各个旅游服务点。
1.给水工程规划
1.1供水量估算
景区内用水主要包括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居民生活用水和旅游用水两种形式;按照景区内高峰期游客数量为依据,住宿游客占总量的60%,而一日游游客占游客的40%计算。大乌江风景名胜区远期规划常住人口将达到4.31万人,根据常用计算参数,住宿游客日消耗水量为200(升/人·日),一般游客日消耗水量为50(升/人·日),居民日消耗水量为40(升/人·日)用水量计算如表。
表用水量估计
项目 |
用水量(升/人.日) |
用水量(立方米/日) |
备注 |
|
近期 |
远期 |
|||
住宿游客 |
200 |
1196 |
1158 |
中方案 |
一般游客 |
50 |
532 |
593 |
|
住宿游客 |
200 |
1245 |
1558 |
高方案 |
一般游客 |
50 |
641 |
793 |
|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居民 |
40 |
4200 |
6000 |
|
未预见用水量 |
(中) |
1400 |
1975 |
占总用水量25% |
(高) |
1950 |
2700 |
||
总用水量 |
5600 |
7900 |
中方案 |
|
7800 |
10800 |
高方案 |
1.2水源选择以及供水方式
近期在廻龙场景区湖畔建立供水站,用水泵抽入储水池,水池容积在3000立方米左右,近期把凉风水厂扩大到8000立方米/日,远期水厂的规模扩大到15000立方米/日。抽水用高频调节器抽出后供景区使用,供水方式采用压力供水。边远地区的供水可就地取水经过卫生处理后使用。
供水管网采用环枝结合。设计流量时变化系数为1.8,并加消防流量予以修正。消防流量按15升/秒,火灾持续时间为2h。输水管网沿各景区主游道路铺设,管材选有铸铁管,并于每处重要的独立建筑物设置消防栓。
湖心内主要旅游景点可通过近取引湖水作为水源,需增设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设施,并加强水质的监测与管理,保障游客的用水卫生与安全。
加强水源的保护,在汲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100米水域内,不得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湖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设置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或堆栈。
2.排水工程规划
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直接关系到湖区水质的优劣。为了保护旅游景区的地面水体环境质量并改善自然景观,应大力加强主要旅游城镇和旅游景区的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对旅游景区的污水进行无害处理后再排入河流水体。规划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制。
2.1污水系统
污水为供水量的80%计算,近期每天要排出污水为6240立方米/日,远期为8640立方米/日。
飞龙湖景区以及飞龙寨的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地形高差较大,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的,设立污水泵提升,通过压力进入污水管道,最终汇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从鹰嘴岩到构皮滩大坝的污水干管和从东部廻龙场景区的污水干管应该延景区公路铺设,输送到大乌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要根据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景点分布散远的特点,对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可采取污水分区、分点就近集中,然后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雨水排放系统
地势平坦,人工建筑较密的地区,采取管道排水;地形坡度较陡的,以植被为主的地区,采用地面排水。
景区公路设置雨水干管,按照地形情况,就近排入天然水沟,最终排入水库。
3.供电工程规划
3.1用电负荷预测
用电标准按常年常住人口人均综合用电450—550kWh /人·年;旅游综合用电按0.4kWh/天·床计算。预测到2010年,旅游床位为4667个,则近期用电量约3600万kWh / 年;远期常住人口14.31万人,旅游床位为5958个,用电约6440kWh / 年。
3.2用电规划
风景区内供电分别由团结电站、方竹电站、三峡水电站等地方小水电提供,以龙溪为中心,建成110kV的输变电工程,在县城白泥镇、构皮滩镇、敖溪镇和大乌江镇修建35kV的变电站。
为了改善景观,大乌江风景名胜区中、低压电力线路通过电缆规划入地。
4.电信工程规划
4.1电信容量预测
4.1.1电话预测
固话用户容量预测如下:
每户2对电话线设计,所需电话线数为523(户)x2=1046(对电话线);
由上表并按照1:1.6放线比放线,则规划增加电话总容量为1680门。
数据用户容量预测
4.1.2网络预测
本次规划数据用户的普及率为60%,根据本次规划的住宅户数,预测数据用户的容量约314。
4.1.3有线电视用户
采用户普及率法100%估算。则本规划范围有线电视用户为523户。
4.2线路规划
通信管道的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管道容量的设置应考虑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有线电视等各家运营公司在新区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预留合理的超前量,使管线资源充分发挥效用。本规划范围各类通信线路均敷设在通信管道内。管群组合一般为21孔、14孔、7孔等,通长情况下,主干通信管道不少于21孔,次干通信管道不少于14孔,一般通信管道为7~14孔。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与城市道路同步一次建成。
5.环卫设施规划
5.1垃圾处理
5.1.1 生活垃圾
郊纳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后,运至余庆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5.1.2建筑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凡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到环卫部门办理运输登记注册手续,运至余庆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5.1.3固体废物
在环卫单位统一收集处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既可以创造产值,又减轻了这些废物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5.2环卫设施规划
5.2.1生活垃圾收集点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在道路两旁设置废物箱,景区游客集散中心主干道每25~50 m、交通干道每50~80 m、次干道每80~100 m设一废物箱。垃圾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后转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5.2.2垃圾转运站
垃圾转运站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每0.7-1平方公里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
5.2.3公共厕所
根据《遵义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在规划范围内共规划公共厕所4座,每处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公共厕所设置宜游客集散处,易于识别,可结合公共建筑设附属式公厕,亦可与垃圾转运站合并设置。
5.2.4集粪便收与处理
粪便由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没有污水管道的地方应设置化粪设施。
5.2.5废物箱: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废物箱间距应按道路功能划分:游客集散中心:50-100米;主干路、次干路:100-200米;支路:200-400米。
6.综合防灾规划
6.1防震工程规划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建成区为重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震前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城镇的综合抗震能力。
设防标准应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的要求进行设计。
6.2地质灾害防治
6.2.1治理措施
根据滑坡群现状特征、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地质条件等,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6.2.2采用抗滑桩、挡土墙+分级放坡+坡面绿化等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支挡滑坡体。
6.2.3采用格构、锚固或设置主、被动防护网等方式固定滑坡体。
6.2.4采用锚杆+挂网喷砼+坡面绿化等工程技术措施进行防护。
6.2.5布设截排水沟渠,消除和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降低孔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
6.3消防及人防
6.3.1策略措施
根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按照接到报警后消防车能在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沿的原则,结合风景区实际情况布置三级消防站两处,分别位于飞龙寨景区与大乌江镇消防责任片区适中位置。
6.4防洪工程规划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的防洪标准要求,确定风景区的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风景区沿河应建设防洪提,防洪堤地面标高在20年一遇洪水警戒线水位以上。
6.4.1规划措施
防洪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植被,增大植被面积,增加土地需水利,减少地表径流,以做到主动积极的防洪。
遵循“堤防与疏浚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整治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1.调控类型
居民点调控按照现有居民点地处的社会调控分区的位置、居民点的性质、规模、功能和产业特点进行。调控分为搬迁型居民点、控制型居民点和聚居型居民点三种类型。极少数在规划无居民区和规划衰减区中的居民点因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和有助于形成独特的田园风光,保留部分居民,居民数应严格控制。
1.1搬迁型居民点
规划五居民区中居民点设为搬迁型,在规划期内搬出。
1.2控制型居民点
居民控制区内的居民点,对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旅游发展影响较小,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田园风光,予以保留,对居民数量严格控制。
1.3聚居型居民点
居民聚居区中城镇,缩小型和控制型居民点外迁居民集中至此。
风景区居民点调控一览表
居民点类型 |
名 称 |
搬迁型 |
三合、马落渡、梁家渡、大棚、官井、关炊、文岗咀 |
控制型 |
地林坑、祝家湾、河坝、湾头、平寨、刘家寨、樱桃井、沙湾、田坝、老林 |
聚居型 |
乌江社区、红渡、飞龙寨、坪桃、万里村、花山村、关塘 |
风景名胜区的居民社会调控规划要采取“保留控制、调整集中、搬迁开发”的方式区别对待。
1.协调措施
1.1 突出以乌江为轴线,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旅游城镇发展带。
乌江是风景区的灵魂和精华,也是风景区内最精品的游览线路。将成为以乌江为轴线,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旅游城镇发展带。有以下一些发展对策:
(1)规划提出维持现状大乌江镇的旅游开发,限制花山乡、构皮滩镇的旅游开发强度,而将大量旅游接待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在中心城市县城白泥镇,这也与区域旅游规划布局发展战略相协调。
(2)为避免在小范围内产生恶性竞争,在旅游产品的策划与规划上,应根据资源背景及人文特色的差异,在共性中寻求个性。
(3)在旅游线路规划中,开辟了各城镇间游船游览、步行游览、车行游览以及步行、游船、车行相结合等旅游线路和旅游方式。为游客提供多种可选择的游览形式,既疏解了单纯依靠水上游览而造成的喧闹与拥挤,也减少了各城镇临水码头的环境压力,降低了乌江水质的污染。
1.2 利用特色农产品资源,构筑一条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城镇发展轴。
规划以余庆县城为出发点,沿204省道向北延伸至小腮、敖溪、松烟,辐射两翼,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形成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开放型的城镇发展轴,造就未来风景区经济增长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区域。
(1)依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有机结合,不但可以带动风景区内农业产业化,实现风景区内城乡协调发展,而且可以大大促进风景区内居民对田园风光保护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2)利用交通优势,结合各镇特色农产品资源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商贸业,成为风景区内农副产品的集散地,不但可以促进这些乡镇经济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协调风景区内各个乡镇的整体发展。
2.大乌江镇镇区发展协调
大乌江镇与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关系与方式主要有:
①镇区总规方面
建议镇区总规修编将大乌江镇镇区划分为北部、南部两部分,北部镇区的南侧红线与大乌江风景区红线重合,南部镇区的北侧红线与大乌江风景区红线重合。结合调整的红线,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在大乌江镇镇区范围北部调出面积约1.03km²,南部调出面积约2.47km²。
②保护协调发展方面
将原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红线范围调出约3.5km²,乌江两岸退界100m作为大乌江镇二级保护区。区内可以建设旅游服务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其格调、布局、体量、高度、色彩应融于风景环境,并严禁任何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有条件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此范围内禁止开山取石、挖沙取土等破坏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
③城镇建设风貌协调发展方面
在不影响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合理建设镇区,严格保护景观节点,构筑特色景观视廊,整治现有违章和影响景观的建筑,严格控制镇区建设风貌。
④用地协调发展方面
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通过控制外围建设用地,杜绝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行为,缓解城景矛盾,推进城景协调发展。
⑤交通协调发展方面
优化梳理镇区内部交通结构,加强与大乌江风景名胜区交通的联系,打造镇区与风景名胜区一体综合化交通网络,实现交通协调发展。
1.土地利用分配
为协调风景游览与农业生产之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自然地理特征,景源评价结果和土地利用现状,将整个风景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林地、耕地、草地、园地7类用地,根据性质分别进行引导和控制。
1.1风景游赏用地
包括风景游赏用地与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水面,总面积37.91平方千米。其中,风景游赏用地22.24平方千米,大乌江水域面积15.67平方千米。
1.2游览设施用地
游览设施用地是指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于景点之外的旅行游览接待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服务点、游娱文体、休养保健、购物商贸等设施。规划游览设施用地面积为2.14平方千米。
1.3居民社会用地
包括大乌江镇镇、花山乡等居民点的居民社会、生产管理等用地,面积为5.29平方千米。
1.4林地
在本风景区内,林地分为经果林、竹林和灌木林,面积为63.6平方千米。
1.5耕地
在本风景区内,耕地面积为1.18平方千米,其中,基本农田1.06平方千米。
1.6草地
在本风景区内,草地面积为0.05平方千米。
1.7园地
在本风景区内,草地面积为3.03平方千米。
土地利用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km²) |
占总用地(%) |
备注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0 |
合计 |
风景区规划总用地 |
113.2 |
109.7 |
100 |
100 |
|
1 |
甲 |
风景游赏用地(含水域) |
32.58 |
34.41 |
28.78 |
33.49 |
|
2 |
乙 |
游览设施用地 |
1.22 |
2.14 |
1.07 |
1.89 |
|
3 |
丙 |
居民社会用地 |
3.89 |
5.29 |
3.44 |
4.67 |
|
5 |
戊 |
林地 |
63.51 |
63.6 |
56.1 |
56.18 |
|
6 |
己 |
园地 |
4.06 |
3.03 |
3.58 |
2.68 |
|
7 |
庚 |
耕地 |
6.47 |
1.18 |
5.72 |
1.04 |
|
8 |
辛 |
草地 |
1.26 |
0.05 |
1.11 |
0.04 |
|
1.生态环境保护
1.1环境保护与生态分区
通过对区域内的植被和动物分布、坡度及相关的地质条件、土地利用类型、水系侵蚀及影响等多个生态因子进行加权叠加分析,获得了区域的高低分异的生态敏感度,并依此将景区划分为五级敏感区。
1.1.1生态极度敏感区
主要分布在一级保护区,也是大乌江风景名胜区重要的核心景区。
1.1.2生态中度敏感区
与极度敏感区交错分布在鹰嘴岩大桥西侧与构皮滩大坝右侧。
1.1.3生态轻度敏感区
主要是现状的森林和田地。主要分布在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西南部与东北部。
1.1.4生态微度敏感区
主要是现状的田地。主要分布在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南部位置。
1.1.5生态不敏感区
风景区内以上四区外的地区。可承受一定强度的开发建设。
1.2规划协调措施
1.2.1保护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地区,重点集水区域建立缓冲区,保护冲沟、槽地以及潜水汇集地区;
1.2.2构筑廊道,根据生物习性和联系在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沿岸构筑生态廊道,尽量维持水循环系统的完整性;
1.2.3增加景观异质性;
1.2.4引入或恢复栖息地,在环境恢复期望较大、生态环境适宜的区域划定栖息地恢复区,引入保护物种,扩大种群,严禁狩猎。
1.2.5建设自动化和信息化的环境动态监测监控网络,对风景名胜区的各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跟踪监控。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开发项目和建设行为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执行环境管理保护政策。
1.2.6考虑规划的可实施性与管理上的要求。
为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在生态敏感度评价形成的分区基础上,适当整合分区边界。
2.水资源保护
2.1水环境功能区划
规划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内水质主要以Ⅱ类水质和Ⅲ类水质为主,其中:
Ⅱ类水质功能区:主要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包括叶家洼水库、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水库、竹竿河支流;
Ⅲ类水质功能区:主要指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包括竹竿河干流和其他水体。
2.2水环境塑造对策
2.2.1梳理规划区分布的水体,实施水体综合整治并优化岸线,结合规划区内现有水体和绿地斑块,建设“一廊两区”的水生态环境结构,加强水体和绿地之间的生态联系。
2.2.2运用与游憩设施结合的柔性水岸护岸模式,实现水体与堤岸土壤的相互渗透,促进规划区湿地的水文循环。
2.2.3加快规划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规划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一步通过人工湿地深度处理,达到景观用水的标准后,作为规划区景观水系的补充水
3.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
3.1Ⅰ级保护林地划分结果
主要包括构皮滩大型水库周围及乌江流域、余庆河、熬溪河两岸已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地中的一级保护林地。林地面积656.30公顷。
3.2Ⅱ级保护林地划分结果
主要包括乌江河流域、余庆河、熬溪河两岸及县域饮用水源团结水库、魁龙水库二级保护区的林地。林地面积62309.96公顷。
3.3Ⅲ级保护林地划分结果
包括全县地方公益林地。面积24863.08公顷。
3.4Ⅳ级保护林地划分结果
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3.5林地分级保护管理措施
参照LY/T1956—2011中确定的关于林地分级保护管理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分别4个林地保护等级,确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林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
Ⅰ级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
Ⅱ级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森林,其他林地地类严格控制。
Ⅲ级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森林。
Ⅳ级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4.文物保护
4.1规划措施及策略
本规划依据各项评估的结论,参照地方政府原先公布的保护区划文件和各级保申报材料,考虑文物本体及其周边关联环境的整体性和安全性对该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重新进行界定,根据各文物本体及其周边关联环境的安全性、完整性要求以及实际管理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对不同文物类型实行针对性保护策略。
5.旅游管理
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综合开发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融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和游客调度的协调统一,积极开发旅游商品,深入开展“旅游服务优秀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切实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对策
环境影响识别就是要找出所受影响,特别是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以使环境影响预测减少盲目性、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增加可靠性、防治措施及对策具有针对性。通过环境影响识别全面分析规划涉及的各项规划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影响方式、范围、时段及影响性质、影响层次、影响程度等。
表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表
环境要素 |
影响环境的规划行为 |
水环境 |
旅游服务设施、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河道整治工程 |
声环境 |
区域交通、游人数量 |
大气环境 |
旅游服务设施、区域交通 |
土壤环境 |
绿化工程、垃圾处理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停车场建设工程、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 |
景点景物 |
绿化工程、旅游服务设施、游人数能、给持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工程 |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
绿化工程、游人控制、停车场建设工程、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旅游服务设施、环卫设施 |
社会经济 |
旅游服务设施、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工程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采用评价指标进行分析。通过对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行为与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表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环境要素 |
环境目标 |
评价指标 |
水环境 |
保持水环境的自然程度,维护与改善地表水水质及水环境及水体环境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规定的II 类标准。 |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后排放水质达标率 |
声环境 |
保持自然声环境,控制人为噪声污染源。噪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I类环境噪声标准值,位于城镇或过境交通附近的区域,可按照II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进行控制。 |
车流量变化,游客规模 |
大气环境 |
保持自然大气环境,控制空气污染。环境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 中规定的级标准。 |
机动车尾气排放,清洁能源利用率,垃圾焚烧控制 |
土壤环境 |
减少固体废弃物,水土保持,改善土壤环境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率 |
景点景物 |
保护景点景物自身资源价值及周边景观环境 |
人工设施可见程度,人工设施与景观相容性,景观视觉廊道通畅程度,游人控制 |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
保护风景名胜区特有的生态系统 |
植被覆盖率,动植物种类、数量及比例,保护措施 |
社会经济 |
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协调周边社区公平受益 |
旅游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旅游服务设施数量及分布合理性 |
(一)对水体环境的影响
风景名胜区对水体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居民生活用水、旅游服务设施排放的污水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排放的污水。总体规划中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设施、河道整治工程等规划行为的实施将会给水体环境带来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
正面影响分析:目前风景名胜区内产生的污水主要以自然排放为主,给周围的水体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关规划行为的实施能使水体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其中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能让风景名胜区内的污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率为100%。
负面影响分析: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有关规划行为在施工期过程中,如果施工营地布置不当,会产生一定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别是对河流的水体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污水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以及周边地下水造成破坏,从而污染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
(二)对声环境的影响预测
风景名胜区的区域交通及游人数量的规划行为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负面的,因此本总体规划确定噪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规定的I类环境噪声标准值,位于城镇或过境交通附近的区域,可按照II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进行控制。
(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设施及区域交通的规划行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负面的,因此本总体规划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四)对土壤的影响
总体规划中绿化工程、垃圾处理工程、旅游服务设施、停车场建设工程、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等规划行为的实施将会给水体环境带来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
正面影响分析:绿化工程的实施能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植被覆盖率、增强水士保持能力,垃圾处理工程将风景名胜区内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不设置垃圾处理场,只设置垃圾转运站,垃圾清运率为100%。
负面影响分析: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包括佛教文化苑、并寨旅游服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壤植被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方面, 总体规划的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停车场建设工程、旅游服务设施等规划行为的开展,可能对植物、动物及其栖息地产生负面影响。另外,不合理的公路布局,有可能对风景名胜区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绿化工程、游人控制、环卫设施等正面的规划措施的实施,取消了原有的一些威胁因素, 从而对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产生正面影响。
(六)对景点景物的影响
正面影响分析:绿化工程、环卫设施等规划行为的实施对改善景点景物周围环境及景点景物保护方面都有着积极地作用。
负面影响分析: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随着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以及周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景点的影响主要是风貌的破坏和不协调。游客的增长同样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定的压力,同时,峡谷崖壁、林木植被等自然景观, 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可能会对敏感脆弱的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目前,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生活环境较差, 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居民经济来源主要是以传统耕种和养殖为主,收入不高。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必将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居民收入来源,从而对社会经济产生正面积极的作用。
(一)土壤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开挖,把表层土堆放在一起, 用于绿化的土壤,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及时消除建筑垃圾,严禁就地覆压植被,逐步恢复植被,少留人工开挖断面的痕迹,使护坡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
(二)水体环境保护
水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格保护水体不受污染,并对已经被污染的水体进行处理、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污染源
岸线外延100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岸线外延1000米内不准设置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风景区内部不准布置任何性质的工业,以达到控制污染源的目的。
(2)完善风景区内部排水排污工程,建立污水处理系统
完善风景区内部排水排污工程,处理风景区内部生活污水,是控制水污染的重要途径。所有废水污水均需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78—1996)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水体,严格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一级标准,以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3)加强对大乌江风景名胜区水体活动的管理
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及其支流沿岸严禁规模化水禽养殖,对已建规模化水禽养殖场进行搬迁;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要严格按照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4)加强水质管理
加强水质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制定水质管理目标、制定水质管理标准、进行水质预测预报、水质规划。
(5)充分利用天然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
对于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现以被污染的水体,在考虑控制、治理污染的时候,必须深入认识、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大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争取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好的水环境质量。
(6)加强水质管理
加强水质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制定水质管理目标、制定水质管理标准、进行水质预测预报、水质规划。
(7)充分利用天然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
对于大乌江风景名胜区现以被污染的水体,在考虑控制、治理污染的时候,必须深入认识、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大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争取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好的水环境质量。
(三)大气环境保护
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和临时存放建筑材料都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在干旱大风天气,要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无雨日应经常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禁止灰土拌和施工作业,同时要求石灰等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在风景名胜区内应种植林木,设置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可吸附汽车尾气,净化空气。
(四)声环境保护
要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音,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音。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用具,如运输车辆噪音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音标准》(GB1495-79),其它施工机械符合《建筑施工声界限值》(GB12523-90),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运营期间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有效地减低噪声的污染。另外,在余遵高速设计阶段应考虑两侧设置隔声墙、植被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列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对风景游赏的影响。
(五)景区景点施工保护
对于人文资源周边区域的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应注意考虑与历史文物的风格相互协调,不能孤立景点最物,同时要考虑景点最物周边环境设计和整治。针对自然资源,在各种设施施工中要配套相应的环境工程,减小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废水与施工污水的处理,防止对水体的污染。施工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对风景名胜区大气和土壤污染。工程废弃物及生活垃圾要及时运出风景名胜区。特别要注意敏感脆弱的景观资源,加强游览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在项目建设前要论证建设方案对环境、景点的影响,提出具体的措施,减缓对地质、景点的不良影响。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保护风景名胜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限制开发行为,保护景观资源,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多样性。保护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及繁衍环境,使风景名胜区内动植物生态可持续发展。明确施工承包者的保护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预防林地火灾。具体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公路通过林地时,应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林木。公路用地范围内,应按绿化设计要求进行栽植。有条件时,填方边坡的植被覆盖率应达到70%以上。停车场尽最选择地形较为平坦的区域布置,减小建设开挖量,并采用嵌草砖等生态的地面铺装形式。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擅自占用风景名胜区林地或改变林地性质。
3、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和落实风景名胜区植被培育、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杜绝挖掘树根制作树桃盆景行为,禁止乱砍滥伐风景名胜区内的树木植被。古树名木应当挂牌严格保护。
4、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范围内限量采集。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捕猎野生动物,林区内禁止吸烟和燃放爆竹等行为。
5、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或批准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严重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活动。
(一)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在各项目具体实施之前,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分析环境影响的情况,提出保护措施,影响较大的项目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的论证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环境问题,使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这一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保职责。
(三)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建立完善的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收集资料,加强预防、预报工作,把环境污染行为控制在初发阶段。
(四)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现代的环境保护领域新技术发展和应用已被各级各风景名胜区重视和认识,尤其是卫星遥感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会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进步科学化。
(五)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考核
借鉴国外国家公园的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风景名胜区的定期监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相互交叉进行,使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到全过程和全覆盖。
余庆大乌江风景名胜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主要侧重于保护培育、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并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包括景区入口、景源保护、环境整治、植被绿化、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管理用房、旅游设施、环境保护等十一类。
1.近期景区建设
项目 |
建设内容 |
规模 |
备注 |
|
交通设施 |
公路 |
坪桃——榉木林 |
3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坪桃——大坪 |
4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
大坪——箐口 |
6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
箐口——新光 |
5千米 |
区域一般公路 |
||
新光——高碑 |
9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
构皮滩——大乌江镇 |
6千米 |
区域骨架公路 |
||
沙湾——新光 |
3千米 |
区域骨架公路 |
||
花山——万里 |
4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
三星寨——构皮滩 |
4千米 |
区域重要公路 |
||
关塘——大乌江镇 |
5千米 |
区域一般公路 |
||
停车场 |
飞龙寨、大乌江镇、万里村、高碑、樱桃井 |
5处 |
||
码头及附属设施 |
缩头山码头、构皮滩码头、飞龙湖崖壁码头、榉木林码头、鹰嘴岩码头 |
5处 |
||
工程设施 |
给排水工程 |
所有近期建设景点 |
||
电力电信工程 |
||||
景区建设 |
景点建设 |
天下第一长龙 |
999米 |
|
民族风情园 |
||||
百亩荷塘 |
||||
罗家寨古树群 |
||||
飞龙湖崖壁 |
||||
飞龙湖断层景观 |
||||
飞龙湖褶皱景观 |
||||
构皮滩大坝 |
||||
乌江画廊 |
||||
杨柳沟古树群 |
||||
出水洞 |
||||
缩头山 |
||||
青山龙头岩 |
||||
平桃原始森林 |
||||
平桃营盘山 |
||||
十八仔猪山 |
||||
配套设施 |
游览车 |
10~30辆 |
风景区专用旅游车辆,以天然气、电力为能源的燃气车或电瓶车 |
|
游船 |
23艘 |
机动船只7艘、冲锋舟16艘 |
||
环卫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等) |
||||
游览设施建设 |
飞龙寨游客服务中心(外观风格整改及扩建) |
1200㎡ |
||
大乌江镇游客服务中心 |
1000㎡ |
|||
万里村游客服务点 |
300㎡ |
|||
高碑游客服务点 |
100㎡ |
|||
榉木林服务点 |
90㎡ |
|||
构皮滩服务点 |
60㎡ |
|||
沙湾服务点 |
100㎡ |
|||
樱桃井服务点 |
110㎡ |
|||
缩头山服务点 |
50㎡ |
|||
廻龙场服务点 |
500㎡ |
|||
樱桃井乌江水上运动区 |
||||
其他 |
休息观景台、亭及花径、安全护栏等 |
|||
居民社会调控 |
居民点迁建、整治(大乌江镇除外) |
|||
景区保护 |
环境保护(治理污染、垃圾处理等) |
|||
灾害预防 |
||||
景区植被培育 |
规 划 图 纸
图纸目录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1-1 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图
图1-2 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
图1-3 景点分类图
图1-4 景点等级分布图
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游赏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5-2 城市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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