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文件
余府发〔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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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休闲产业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子营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快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及省、市“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一)实施县城西部新城体育综合体建设项目。集中规划建设体育场、综合馆、乒羽馆等设施,满足举办地方综合性和省级单项赛事需要。
(二)实施一批乡镇室内综合场馆项目。龙溪镇、构皮滩镇、敖溪镇各新建一座容纳1500人以上的室内综合比赛馆。
(三)实施一批乡镇灯光篮球场项目。白泥镇、花山乡、龙家镇、松烟镇、关兴镇均建设有看台、能容纳1500人以上的灯光篮球场。
(四)实施一批11人制标准足球训练场项目。白泥镇、龙溪镇、构皮滩镇、花山乡、敖溪镇、龙家镇、松烟镇、关兴镇各建设一个。
(五)实施一批露天标准游泳池及室内健身室项目。子营街道、构皮滩镇、松烟镇、敖溪镇、龙溪镇、花山乡各建设一个。
(六)实施一批健身广场项目。白泥镇、龙溪镇、构皮滩镇、敖溪镇、松烟镇、龙家镇、关兴镇、花山乡改扩建一批能满足1500人以上同时健身或观看演出的休闲健身广场。
(七)推进一批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公共体育以及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二、加快发展户外运动项目
(一)因地制宜发展山地户外运动。以松烟生态体育公园、关兴老林河(大银山)、龙家先锋村、大乌江红渡村、飞龙湖、龙溪桃花园、白泥新寨、县城都市第三地等景区景点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徒步、路跑、骑行、登山、露营、山地车、攀岩、高山峡谷探险、户外拓展等户外运动项目。
(二)积极探索推进航空运动和汽摩运动。重点在飞龙寨景区、浪水湾景区发展运动飞机、滑翔、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重点在县城或核心景区周边规划建设中小型赛车场和汽车露营营地。
(三)大力推进水上运动。充分利用飞龙湖、团结湖、方竹湖、余庆河、先锋河等水资源,推动公共船艇码头建设和俱乐部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潜水、滑水、漂流、划龙舟、水上自行车、垂钓等水上健身休闲项目,重点在飞龙湖、方竹湖实施水上运动精品赛事计划,丰富县城和重点景区旅游产品。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休闲运动
(一)规范全民健身协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必须组建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乡镇农民体育协会,每个社区积极组建并规范运行2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俱乐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二)积极培育健身休闲产业市场主体。积极引进体育培训、场馆运营、市场策划和赛事组织的体育企业或办学机构,参与培育和开发体育消费市场。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或场馆投资建设;鼓励退役运动员、社体指导员等采取低价有偿方式举办各类体育培训班或牵头组织相关体育协会组织,推广体育运动项目。
(三)积极普及日常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健身标准,加快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钓鱼、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特色运动项目。
(四)积极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将全县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统筹管理,积极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和其他机关企事单位定期举办体育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开展区域性或系统性体育赛事交流活动。全县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运动会,每年定期举办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越野跑、门球等赛事活动。乡镇每年必须定期举办两次以上单项体育赛事活动。中小学校每年必须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教育系统必须每年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和中小学生篮球、足球、门球等单项事项。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数较多的系统要积极举办职工运动会或体育竞赛活动,要积极鼓励职工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确保每人经常性参与一项以上的健身项目,参与一次以上全民健身比赛活动。
四、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
(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训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参与体育活动每周4次,每次1小时以上,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2次以上;切实利用中小学校打造特色体育运动基地培养体育特长学生,积极鼓励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竞技体育训练。
(二)实施老年人、妇女、职业群体体质健康干预计划。依托老体协、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乡镇农民体育协会,积极在老年群体中重点推广太极拳、养身气功、门球等运动项目,妇女群体中重点推广柔力球、广场舞、健身操、体育舞蹈、瑜伽等运动项目,重点针对职业群体特别是亚健康人群的特点提供“运动处方”,推广工间健身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所,鼓励单位党组织、群团或工会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推动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
(一)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发布、宣传普及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和监测站点建设。县级要建立全民健身指导和体质健康“互联网+”监测平台,提供快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全民指导服务的相关组织和工作机构。
六、强化组织实施
(一)落实规划及用地政策。积极引导体育产业用地控制规模、科学选址,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要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健身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布局的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利用现有体育产业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二)完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体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推动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的支持。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的建设。
(三)加强人才保障。切实解决教育、文广部门的体育工作者的编制及职称待遇,鼓励相关部门采取赛事补助、培训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体育竞训人才、体育产业开发人才短缺问题。支持县内体育人才围绕休闲健身产业开展创业或提供有偿服务。
(四)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文广、教育、发改、旅游、住建等多个部门合作的体育设施场地建设协调机制,落实文广、教育、旅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和户外运动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定期督导调度,确保建设进度。落实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正常化经常性开展。
余庆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