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托“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扎实开展档案和地方志法制的普法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档案方志工作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档案和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档案和地方志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方志执法检查,重点督查乡镇志的编纂工作进度和各单位《余庆年鉴》(2017卷)资料报送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有效推进档案和地方志工作常态化。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结合档案方志执法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业务培训,重点抓好机关文书档案、精准扶贫档案、土地确权登记档案等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帮助指导抓好婚姻、社保、林业、水利、土地、卫生等涉及民生方面规范管理工作,开展乡镇志编纂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选派方志干部参加全市乡镇志编纂主编培训班。围绕全县重点工程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城市综合体、土地确权、高速公路和旅游景区项目建设以及中央投资、政府十件实事等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帮助和指导好资料收集和建档归档工作。加强企业和重大项目档案工作。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及时掌握县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积极主动给予企业和项目单位档案业务指导帮助,进一步推进企业档案和项目建设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抓好馆藏档案管理和档案接收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的接收力度,重点抓好到期档案、民生档案和撤并单位档案,充分挖掘馆藏、社会、民间资源,积极开展档案资料征集活动,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强化档案的管理,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全面清理理顺馆藏档案全宗号,继续开展进馆档案文件级目录的信息化工作,逐步实现婚姻、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土地确权、现行文件等利用频率较高的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工作。着力丰富地情资料,超前谋划好方志馆建设,抓好地情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宣传、服务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员提供地情资料服务。
四是抓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上下班管理、每周工作汇报总结例会、月目标考核、请销假等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款支付行为。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差旅费用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范财经行为,做到勤俭办公,合理支出。(杨正辉)